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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会计责任——财会〔2025〕25号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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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会计责任——财会〔2025〕25号文解读 2025年11月10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不知道如果会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读了,读后又有什么感受,我尝试做一下解读。 1 首先最根本的,会计是什么,会计在经济社会中承担什么样的功能?《意见》开头就说的很明白,“会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 会计包含以下不同职能:1)给管理者提供充足的信息,加强其他部门自我控制的能力(管理会计,各种财务分析报表和报告);2)财务核算职能-即通过财务会计核算最终形成三项报表给各报表使用者;3) 记录和保管职能;4)为政府簿记的功能即缴纳各项税收扣除员工所得税,保险费,提交统计报表等。 无论对于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还是外部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和政府管理机构,都需要基于会计数据进行管理活动,投资决策和政策制定。《意见》出台说明,从国家意志层面,已经充分认识到会计工作的重要性。 2 会计责任有哪些,总结来说是“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按要求将会计资料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详见下面的《会计法》和《刑法》相关规定: 会计法相关规定: 刑法中相关规定: 3 谁承担会计责任,这是这次《意见》的核心,理清各方责任。 一、是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负责人。谁决策,谁负责。 二、单位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应履行好协助单位负责人管理本单位会计工作的职责。 财务一把手是第二负责人,协助单位负责人。 三、单位会计人员应履行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责,具体来讲:1)为构建自己专业胜任能力负责;2)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的责任。《意见》体谅到小会计们的不容易,专门写到“单位实施会计违法行为,单位会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情形的,依照其规定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意见还要求要建立反打击报复机制,保护忠于值守者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这可以视为官方为“会计撑腰”。 四、这次意见专门提到单位其他人员应负的责任。业务造假是因,会计造假是果,会计人员不再是业务造假的“背锅侠”。谁经办,谁负责。意见对于业务人员包括信息部门应该承担的责任做了详细规定。 “一是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经办及相关人员,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填制或者取得真实完整、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不得伪造、变造原始凭证。二是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经办及相关人员填制或者取得的原始凭证应按要求履行经办、审批等程序,并及时提交会计机构,经济业务事项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三是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经办及相关人员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退回的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按要求进行更正、补充;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原始凭证有其他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单位公章或者发票、收费、财务专用章)。四是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相关人员应定期组织清查盘点,配合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好对账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五是单位信息部门相关人员应按照会计信息化工作要求对会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 五、《意见》对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事务所,会计软件服务商具体要承担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总结:会计责任不是会计人员和会计部门的自己的事,单位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普通会计人员,业务人员,信息技术人员,外部服务机构都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站在会计从业者角度,《意见》的出台说明官方很清楚违背会计法规的行为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其他更严重经济犯罪的“前奏”或“掩护”,严守会计法规,不独属于会计人员和会计部门。作为普通的会计人员只要自己不主动“作恶”,拒绝“协同作恶”,面对违法违规行为可以说“不”,进监狱的可能是很小的。同时作为一个受过专业技术和专业道德培训的专业从业者,从自己做起,用真实完整可靠的财务数据为企业管理服务,坚收合规底线,为构架良好的经济环境和职场环境贡献自己的一点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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